为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拟对2017、2018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自查整改。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整改对象及范围
2017、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情况
二、自查整改任务
1. 普查:学院组织教师的自查交叉检查,对自查范围内的毕业论文(设计)、实验、实习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筛查、汇总。
2. 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具备整改条件的切实进行整改,已不能整改的要提出切实可行的下阶段整改措施。
三、质量标准及工作规范: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办法》(含《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单篇质量评估方案》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3.各学院制定的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规范及要求。
四、自查整改内容
(一)选题管理工作:
1.检查重点:
(1)各专业选题库年更新率是否达60%以上;
(2)各专业论文题目是否能做到一人一题,重复率为零;
(3)各专业在实验室、社会实践及工程实践中完成的实践型选题的比例是否达到50%;
(4)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是否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符合,是否有一定比例与光谷产业相关联的选题;
(5)各专业是否存在选题范围过大、与学生的实际能力相差太远的问题,是否存在选题陈旧的问题。
2.自查整改要求
(1)对照检查重点逐一核实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名册》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的各项数据是否达标。
(2)每专业组织1-2名教师对选题进行审核,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管理检查表》的相应栏目中,检查人员签名。
(3)如出现“选题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相符合、选题范围过大、选题陈旧”的问题,必须进行整改。
(二)论文单篇质量及材料册:
1.检查重点:
(1)毕业论文定稿:
论文写作形式规范:是否存在篇幅不够,分量不足的现象;是否存在论文目录、参考文献及摘要不规范现象;
论文内容质量与写作能力:是否存在论文标题和写作内容不吻合的现象;是否存在大量罗列文献资料,缺乏提升性综合分析的现象。
(2)材料册
开题工作:是否按工作计划所列时间要求学生完成开题工作。
论文写作指导:是否出现论文指导记录次数不达标(4-6次)、不详实、针对性不强或以学生的角度撰写论文指导记录的现象。
论文成绩评定:是否出现论文指导教师的评语过于简单、未按四个方面撰写或是评语雷同的情况;是否出现论文定量成绩与定性评分等级不匹配的现象;是否存在论文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与答辩小组答辩成绩严重不符的现象。
论文答辩:是否存在提问过少、答辩记录较简单的现象;是否存在答辩中提问的学术价值不高、针对性不强或答非所问的现象。
审签手续及时间:审签手续是否完备;材料册由前至后的标注时序是否符合逻辑。
2.自查整改要求
(1)自查整改期间,所有2017、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及材料册须分专业、以指导教师为单位搜集整理,不得遗漏。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及材料册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名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所列信息要一一对应。
(2)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论文及材料册汇总后,由各专业组织指导教师对照检查重点交叉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单篇及材料册检查表》的相应栏目中,检查人员签名。
(3)论文定稿中如出现“论文标题和写作内容不吻合的现象”,必须进行整改。
(4)材料册中如出现上述检查重点中所罗列的现象的,必须进行整改。
(三)管理工作:
除选题与开题管理工作外,还包括指导教师管理工作、论文答辩组织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工作、存档情况四个方面。
1.检查重点:
(1)指导教师管理工作:指导教师指导论文的工作量是否满足指导教师与学生比≤1:8;指导教师职称是否达标(为讲师及以上职称);是否从企业(具备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指导教师,承担部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2)论文答辩组织管理工作:论文答辩小组人员安排是否合理,答辩过程是否规范;答辩记录的原始相关材料是否按要求存档。
(3)综合管理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质量分析报告是否按要求撰写并存档;不同材料中出现的同一数据是否一致,是否与实际情况相吻合;是否按要求完成论文原创性检测。
(4)存档情况:是否将下列材料进行了详实、有序的存档。
管理材料: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答辩原始记录,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册、题名册、原创性检测结果、成绩汇总表、质量报告。
论文材料: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定稿及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册。
2.自查整改要求
(1)学院对照检查重点清理毕业论文管理材料,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检查表》的相应栏目中,检查人员签名。
(2)指导教师职称不达标的,学院配备有副教授以上的指导教师共同完成指导任务,其所有指导教师签名处,要求共同署名。
(3)管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须对照检查重点进行完善。
四、总体要求
1.明确工作标准、切实进行自查。各学院要结合日常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教学检查中教务处反馈的意见进行彻底的检查及整改。
2. 鼓励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中进行以“多样化”为方向的改革,如艺术类专业的毕业设计(创作)等,但各专业必须制订统一的工作规范,并在专业范围严格执行工作规范。
3.请各学院集中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自查工作。自查前须对工作规范进行再培训,务必使每位教师均明确检查及整改的要求。
4.2017、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及档案材料均要逐份普查。须按各检查表中所列项目逐项进行核查,并将查找出的问题如实反映在检查表中,并由检查人签字。
5.普查结束后,由教师对所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后在检查表中填写“整改情况”并签名。
6.对于能够整改的材料一定要及时有效地完成整改,对于已经发现但已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须在检查表上注明或出具书面说明。
7.自查整改及复核工作要求于5月25日前完成。教务处将随后组织复查并通报情况。自查期间务必保管好教学档案材料,严防丢失。无特殊理由,不允许将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档案材料带离自查地点。
附件: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办法》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管理检查表》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单篇及材料册检查表》
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检查表》